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考試和考查兩類
1、考 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七科,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實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 試,其余科目為閉卷考試。
黔江區、涪陵區、南川區、綦江區、豐都縣等5個實施初中畢業生英語聽力智能考試試點區縣,其英語聽力智能考試時間定為:5月23、24、25日。(具 體要求另文下發)
計分辦法
普通高中招生升學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英語聽力3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思想品德、歷史各50分,文化考試總分700 分;
中招體育考試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重慶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渝教體衛藝函〔2018〕6號)執行,以50分計入升學 總分。
學生畢業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即各科成績達到學業水平考試試題分值的60%及以上為及格,70%及以上為良,80%及以上為優 秀。
2、考 查
考查部分主要指音樂、實驗操作和學校開設的地方課、選修課、活動課等,由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提出考查方案,學校實施。各科目 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
2018年初中畢業生的生物、地理學業水平成績以各區縣(自治縣)教委2017年組織的結業考試(以后均稱“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以等級呈現, 作為學生畢業成績。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繼續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8〕7號)要求完成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報 考市級重點中學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有2項以上達到“B”等以上;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全部達到“合格”或“C”等以上。各地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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